按照省财政厅采购办通知要求,2018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完成。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已于2017年底向学校财务处申报了项目且已被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,请于4月20日前向校办提交报告,逾期未提交报告的,采购系统将自动关闭,今年将无法申报采购计划。
政采办 2018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