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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经试用,推荐教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,非常方便快捷,具体操作见附件(江西税务个税app简易及标准申报视频)。

如果您需要补税,请务必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,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。

  若有疑问,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:12366,或咨询财务处(胡晓武 徐琳琳83771513)。

附件:江西税务个税app简易及标准申报视频网址: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n206MpON24IXivMi-DbIg

 

 财务处

 2020年6月9